第三部分 4401捐赠收入 收入类会计科目使用说明
作者: 救助基金会计记账软件 来源: 财政部会计司
4401捐赠收入
一、本科目核算救助基金接受社会捐赠取得的款项。
二、捐赠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:
(一)收到社会捐款,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等科目,贷记本科目。
(二)期末,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救助基金结余,借记本科目,贷记“救助基金结余”科目。
三、期末结转后,本科目应无余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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